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城镇建筑工程大量兴建,高楼林立,建筑业蓬勃发展。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迫切要求明确建筑结构的目标安全使用期即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以规范建筑市场以及建筑结临时性结构为5年;易于替换的结构件为25年;普通房屋和构筑物为50年;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为100年。
明确设计使用年限是设计规定的一个使用时期,在这一规定期内,只需进行正常的维护而不需进行大修就能按预期目的使用,完成预定的功能, 即房屋建筑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维护下所应达到的使用年限。同时,"统一标准" 还规定了设计基准期为50年。此外,(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09-2001)(以下简称"荷载规范") 和各类结构设计规范均遵守“统一标准”,给出了各自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的规定。
“统一标准" 规定设计使用年限的做法在我国建筑结构设计史上是首次,这对规范建筑市场管理和建筑结构安全合理使用,以及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深远影响。但对于建筑结构因各种原因加固后的下一目标使用的安全合理使用和妥善管理方面还存在问题。为此,对于新建工程,现行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以下简称"统一标准") 借鉴了《结构可靠度总原则(ISO2394:1998),用强制性条文规定了不同类型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即结构的加固设计使用年限应如何确定,目前尚无统一的标准明确规定。这是加固行业中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
最新产品
同类文章排行
- 检测报告上CMA、ILAC-MRA、CNAS、CAL四个标识的区别!
- 分不清转包、分包、内包、挂靠之间的区别?看这里!
- GB50210-2018《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已实施
- 房屋建筑学基础知识汇总
- 典型案例!国内外桥梁坍塌事故,太吓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