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际协调机制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进视频会议在北京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要求:各地要集中对经营性自建房开展“百日行动”,特别是重点要排查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的经营性自建房。
为此,各地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本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自建房进行排查摸底,全面摸清自建房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等基本情况。
按照住建部等部门要求,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要立即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分为排查和整治两个阶段。
在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产权人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安全责任,按照先急后缓、先大后小的原则,“一户一策”“一栋一策”,推进分类处置。
此外,各地还要在开展“百日行动”的基础上,抓紧研究房屋体检、住房养老金和房屋质量安全保险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指出,开展专项整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具体行动,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扛起防范化解自建房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政治责任,扎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对经营性自建房集中开展“百日行动”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盯紧盯牢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聚焦3层及以上、人员密集、违规改扩建的经营性自建房,加快推进排查整治。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立即采取管控措施,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要真抓实干,真正摸清本地区自建房底数和现状,确保排查数据全面、真实、可靠。要倒排时间,早部署、早排查、早处置,不等不靠,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推动专项整治,排查力量向基层下沉,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城管和各专业执法队伍、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大力发动群众参与,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工作局面。充分发挥行业部门作用和专业优势,用好行政许可、行业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等管理手段,完善全链条监管,强化审批后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动员千名总工程师,数万名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以及高等院校土木工程相关专业师生,积极参与专项整治。
会议强调,要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开展房屋安全科普教育,提高全社会房屋安全意识,引导各方面支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注重方式方法,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会议指出,要在扎实开展“百日行动”的基础上,抓紧建章立制,及时总结经验,将好的做法上升为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地方房屋安全管理立法工作,突出抓好房屋安全体制、机制和法制建设,研究建立房屋体检、住房养老金和房屋质量安全保险等制度,加快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有关同志参加会议。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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